首页 > 通知通报 > 正文

关于对南京飞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员高光之予以互助金资助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21 11:30:43 来源:

江苏省保安协会

关于对南京飞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员高光之予以互助金资助的公示

苏保协【2021】18号

各市保安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江苏省保安行业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保安行业互助金管理细则(试行)》和南京飞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保安员高光之互助金资助申请,省保安协会互助金管理办公室经材料审核、审慎研究,拟对高光之予以互助金资助,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高光之,男,57岁,南京飞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在职保安员,2020年1月录入互助单位缴存名单,公司已缴纳互助金。2020年2月4日,高光之因恶心呕吐前往省中医院检查,CT检查为肝硬化、肝右叶稍低密度肿块、脾脏肿大等疾病;2月22日省中医院复查为肝右叶弥漫占位弥漫性病变,考虑恶性病变;3月4日前往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门静脉支架置入术,4月27日在局麻下进行肝动脉栓塞化疗术,期间多次进行卡瑞利珠单抗治疗,目前仍需定期接受治疗。至今共花费诊疗费25.8万余元,其中社保渠道报销13万余元,自费金额12.8万余元左右。

根据《江苏省保安行业互助金管理办法(试行)》,保安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可以申请互助金资助。依据《江苏省保安行业互助金管理细则(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加上高光之家庭贫困,拟予以资助8万元。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省保安协会互助金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武子敬,电话:18251926911。

邮 箱:jssbaxhhzj@163.com。

江苏省保安协会互助金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